新闻中心
一、物权的客体主要是谁
物权的主要客体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物权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众多民事权利之一种,其所指向的客体涵盖了动产与不动产两大类别的财产。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每一位民事主体都拥有依法享有的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据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对于某些特定的财产具有直接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这种权利具体包括了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等多种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物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哪些
物权的取得方式主
三、物权的变动原因主要是什么
物权的变动原因主要有法律行为和法律行为之外的原因。
法律行为方面,主要是合同,如买卖合同导致物权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此过程需满足有效合同、交付或登记等法定要件。
法律行为之外的原因包括:
-法律规定,如继承导致物权的转移。
-事实行为,如建造房屋,建造完成时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公法行为,如征收决定作出,被征收人对被征收房屋的物权消灭,国家取得物权。
总之,物权的变动需依据法律规定的原因和相应的法定程序,以确保物权的合法、准确变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之一,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两大类财产。根据法律法规,每个民事主体都拥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财产进行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