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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发布时间:2025-05-23 10:29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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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一、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保证期间的起算时间,通常有这么几种情形。

要是合同中有约定的话,那就按照约定的那个时间来开始计算。

要是没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太清楚,那保证期间就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算。

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的六个月开始算;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也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六个月。

要是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压根就没约定,或者约定得模模糊糊的,那保证期间就得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那天开始计算。

总而言之,要确定保证期间的起算时间,得把合同约定还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都综合起来考虑考虑,可不

能马虎大意,得仔仔细细地按照规定来弄,这样才能保证保证期间的起算准确无误。

二、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是几年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限各为几年 本合同所规定之保证期限为六个月,其诉讼时效则为三年。

保证期限乃是保证责任延续的时间范围,亦即为债权人向保证人进行追偿之期限起算点。

此种保证期限在此性质上被视为除斥期限,并不伴随着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及续展等法律效果。

倘若债权人未能于保证期限内主张其法定权益,那么保证人将得以解除其在保证合同中所承担的保证责任及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有哪些职责

保证人在保证期间的职责有哪些 担保人所应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民事责任,当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之后,如果债务方、担保人和债权人均存在过错,那么他们应该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其次是民事连带责任,指的是在连带责任保

证的情况下,若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出现了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债权人既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要求其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所担保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此外,担保人还需承担的责任便是保证责任,即在同一笔债务中,若有两位或以上的保证人,则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中所约定的保证份额来承担保证责任;若未约定保证份额,债权人有权向任意一位保证人提出要求,让其在其所担保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我们明确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之后,我们还需要了解与之相关的其他重要问题。例如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如果想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遵循什么样的程序?这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益的保障以及保证人责任的履行。还有,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发生了主债务变更的情况,对保证期间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这也是在涉及保证关系中经常会遇到的复杂情况。如果您对保证人保证期间相关的这些问题,或者在保证关系中遇到其他法律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